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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将修例禁止电子烟:违者最高罚5万港元及监禁半年

发布于 2019/02/13 20:43 566浏览 0回复 586

IT之家2月13日消息 据港媒报道,香港政府将于2月20日向特区立法会提交草案,禁止进口、制造、售卖、分发和宣传电子烟和加热烟等产品。违法者一经定罪,将被判最高罚款5万港币(约合人民币43096元)和监禁半年;宣传电子烟的人最高可被判罚5万港币。若持续犯罪,另加每日罚款1500港币。至于在禁烟区使用电子烟,定额罚款是1500港币,或经定罪后可判罚款5000港币。

当局同时建议,赋权控烟酒办督察扣留电子烟,在取得裁判官手令下,可进入住宅以外的非公众地方。

当局指,电子烟危害健康和制造二手烟,可能引致“门户效应”,即习惯吸电子烟的青少年和年轻人,最终可能转为吸食卷烟,目前亦未有足够证据证明电子烟可以帮助戒烟,反而有研究指出,电子烟烟民会同时使用其他烟草产品。

近期,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,今后在深圳禁烟场所,电子烟也将纳入禁止行列。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曾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,据悉, 此次修订控烟条例扩大了条例所称的“吸烟”概念——指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。这意味着今后深圳禁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,也禁止吸电子烟。
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,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,有害公共健康,必须对其加强管制。目前,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。


本文由LinkNemo爬虫[Echo]采集自[https://www.ithome.com/0/409/174.htm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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